【史學●綠營】 1644年滿清入關後收編漢人軍隊所組成,為清廷主要正規軍之一。
由於該部使用綠色的旗幟,故名綠營。
組織編制有:鎮、協、標、營、汛;
武官職階依序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
臺灣建省之前,臺灣鎮總兵官為臺灣最高軍事長官。
綠營制度有三個特點:(一)士兵全為招募,入伍後必須到50歲才能除役;
(二)招募的對象全是該營原駐地的漢人,且不論部隊調往何處,兵源的補充都需回到原駐地招募;
(三)士兵除了馬兵、戰兵、守兵外,還有見習兵「餘丁」,營部若有缺額,餘丁立刻遞補,不會形成戰力的真空。
清代臺灣綠營的駐防,始於1684年(康熙23年)設置府縣。
總兵力約1萬名,水師與陸路各半。
由於逐年增兵,道光時期有額兵1萬4千名。
清代臺、閩兵防合為一體,二地經制額兵合計6萬人,如果臺灣增兵,福建就要減兵,反之亦然。
在編制上,清代臺灣綠營配有戰船,額編戰船共96艘,分駐各港,約佔臺閩總戰船數242艘的三分之一,實為海防重鎮。
因此,清廷在府城(今臺南市)設臺灣船廠,專門修造這些船隻。
1850年以後,綠營疲弊不堪,戰力低落,逐漸被非正規軍的湘軍(包括楚軍)、淮軍、勇營、棟軍等取代。
1885年(光緒11年)臺灣建省,首任巡撫劉銘傳規劃成立由總兵統率的澎湖綠營,是清末一個特殊的案例。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