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0 22:39 編輯
【史學●華南銀行】
日治時期由中國、日本合辦成立的銀行。
全名「株式會社華南銀行」,為海外地方金融機構,具有華僑金融的性質。
成立時集合臺灣(板橋林家之林熊徵等)、日本、中國以及南洋(爪哇之閩籍印尼華僑郭春秧等)為股東,資本額定為1000萬圓,1919年(大正8年)1月募集250萬圓(實收資本)後設立,總行設於臺北市表町(今館前路),3月正式開業。
首任「取締役總理」(相當於董事長)為林熊徵。
成立的主要目的,在於推動中日親善及經濟合作,並作為華南、南洋地區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
成立之初即在廣東、新加坡、三寶隴(今印尼爪哇北部)、西貢(今越南胡志明市)、海防、蘭貢(今緬甸仰光)設置據點。
成立後面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經濟不景氣,後又有1927年(昭和2年)的金融恐慌,營運不順,兩度減資。
1928年3月基於「臺灣融資法」得到特別融通,6月又得以豁免債務以整理不良資產,並受到臺灣銀行的協助,業績逐漸好轉。
1937年七七事變以後,前期隨日軍軍事進展及占領地區擴大,業務據點增加,方便軍用票據交換與匯款。
後期因日軍戰事吃緊,逐漸關閉海外業務據點,將業務重心轉移至臺灣。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45年11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指派瞿荊州擔任「株式會社華南銀行」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進入監理階段。
1946年10月華南商業銀行籌備處成立,林熊徵為籌備處主任。
籌備期間繼續營業,並接收「株式會社華南銀行」所有財產,臺灣的部分則為臺北總行與大稻埕、淡水、桃園、南投、高雄5家「支店」。
1947年2月22日召開「華南商業銀行」創立股東大會,資本額定為臺幣1,500萬元,劉啟光為董事長,3月1日正式營業,總行遷至臺北市重慶南路三和銀行舊址。
1947年5月,合併臺灣信託公司,將其業務併入信託部。
經過通貨膨脹與幣制改革後,於1951年2月資本額調整為新臺幣300萬元。
其資本結構,官股(含臺灣銀行、臺灣省政府等)佔52.98%,民間股份佔47.02%。
與彰化銀行、第一銀行同為省屬銀行,並稱「三商銀」。
業務以商業的存放款為主,因三商銀曾執行政府中小企業輔導政策,故華南銀行也經常辦理民營企業緊急輔助貸款等業務。
1998年1月,華南銀行的官股釋出,完成民營化。
2001年11月與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轉型為「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銀行成為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