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雜病心法要訣 中風門 中風總括 01】
風從外中傷肢體,痰火內發病心官,體傷不仁與不用,心病神昏不語言,當分中絡經府藏,更審虛實寒熱痰,脫證撤手為脾絕,開口眼合是心肝,遺尿腎絕鼾聲肺,閉證握固緊牙關,初以通關先取嚏,痰壅不下吐為先。
〔註〕:
風,謂虛邪,賊風從外而中,傷人四肢軀體,故名曰中風。
痰火,謂痰火從內而發,病人心主之官,故名曰痰火。
體中風邪,輕則頑麻不仁,重則癱瘓不用。
心病痰火,輕則舌強難語,重則痰壅神昏。
此證,或內或外,單病輕,兼病重,當細辨其中絡、中經、中府、中藏,及中經絡兼中府藏,併細審其兼虛、兼實、兼寒、兼熱、兼痰,與夫脫證、閉證之淺、深、緩、急而治之。
凡初中,宜先用通關散取嚏,有嚏可治,無嚏多死。
口噤者,用開關散,擦牙軟之。
痰涎壅盛,用諸吐法涌之。
若口噤不開,湯藥不能下咽者,則將應服之藥,隨引調如麵茶,含在不病人口內,用葦管或筆管插入病人鼻孔,使氣連藥吹之,其藥自能入咽。
不可用金器撬之,恐傷齒也。
〔按〕:
中風一證,分中血脈、中府、中藏,始自李東垣。
中血脈者,大秦艽湯。
中府者,小續命湯。
中藏者,三化湯。
然從未見有三化湯中藏之證。
惟《金匱》書中,分為四證:曰絡、曰經、曰府、曰藏,其說最為的當,可為後世法。
蓋口眼喎斜,肌膚不仁,邪在絡也。
左右不遂,筋骨不用,邪在經也。
昏不識人,便溺阻隔,邪在府也。
神昏不語,脣緩涎出,邪在藏也。
學者細閱諸家之論,自知不謬云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