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史學●經濟保護】 [打印本頁]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21 06:06
標題: 【史學●經濟保護】

史學●經濟保護

 

日治時期對社會大眾的經濟補助。

 

經濟保護事業包括公設當鋪、宿泊保護、低利資金、住宅保護等項目,與各國存在久遠的消極性社會救濟不同,屬於近代社會思潮興起後積極性社會事業。

 

日治時期的經濟保護事業,絕大多數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社會思潮風行後才積極推動,其主要項目包括:公設當鋪:一般社會大眾常因借貸條件嚴苛而不易獲得近代銀行或信用組合協助,地方團體遂出面開設公設當鋪。

 

1920年(大正9年)臺北廳依據「公設質舖業務規則」,開設臺北公設質舖,是臺灣第一家當鋪,月息一分五厘。

 

其後各地方團體相繼成立公設當舖,1942年(昭和17年)底共有11市5街開設,為社會大眾提供方便之門。

 

宿泊保護:以低價或免費方式,為求職者、勞工或低收入者提供臨時短期的住宿服務。

 

宿泊保護以1913年設立的「護國十善會宿泊部」為濫觴,1937年,臺北、基隆、彰化、員林、嘉義、臺南、屏東與花蓮等地有18處公共寄宿舍。

 

利用者以日本人居多,但花蓮港街簡易宿所、玉里無料宿所及新城無料宿泊所卻以臺灣人居多。

 

以1934年為例,在花蓮港的宿所免費寄宿者,原住民超過85%,在玉里、新城兩處寄宿者幾乎全是原住民,比率超過95%。

 

低利資金:以小額貸款及低利方式,為社會大眾提供小額事業的資金協助,從1919年到1935年,澎湖窮民籌濟會、臺南庶民信用組合、臺北庶民信用組合、臺中商工庶民信用組合、新竹庶民信用組合相繼成立,為一般庶民提供資金窗口。

 

住宅保護:包括市營住宅、公共住宅及為高雄市漁民興建的漁民公寓等。

 

始於1907年臺灣婦女慈善會在高雄旗後興建的240戶公共住宅,但到1938年,全臺供應的平價住宅才1千5百餘戶,不能有效改善中低收入民眾的住宅環境。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臺灣總督府以300萬圓成立特殊法人臺灣住宅營團,並發行800萬圓公債作為營運資金,住宅保護始見較大成效,戰爭結束時,營團旗下已有114座讓售住宅與178座出租住宅。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791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joyorocketleagueengland.wordpress.com.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