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針灸問對】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5
標題: 【針灸問對】

針灸問對


書名 針灸問對


作者 汪機


朝代 明


年份 公元1530年(嘉靖九年)


分類 針灸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9%87%9D%E7%81%B8%E5%95%8F%E5%B0%8D/index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5

刻針灸問對敘


石山居士校集諸方書于朴墅精舍。南澗子過之。出示針灸問對一冊。南澗子受讀。作而言曰。嘻。余于斯集。重有感焉。


是可刻也已。夫道仁也。


夫醫仁術也。


術之神者。莫捷于針。


蓋人受天地一氣以生。本自流通充溢。閼注羸痼。斯病矣。


是故軒、岐、倉、扁針之說興焉。


方其心悟神遇。動會肯綮。游刃有間。而目牛無全。夫亦善通天地一氣。非外鑠也。


是故其為書也。


言賾而粹。辭微而則。旨邃而玄。后世學無根要。遂苦其奧。置而不講。


徒夸于手法取穴之末。若今之針


家者。扣其所以。瞠目無對。無惑乎施之靡效爾。斯集也。


匯為問對。粹以賾章。則以微著。玄以邃通。俾夫神于昔者。神于今。完天和。溥仁術者。其斯取的無窮焉。


又從而引伸觸長。以仁夫身者仁其心。時其私翳而針


之。認得為己之中。將周流動蕩。無一息之匪仁。聖門求仁功夫。豈待別易涂轍。則夫斯集也。


進于技而幾于道矣。


若彼支離色取。曰求仁求仁者。其真為不知痛痒。烏足以語此。嘻。余于斯集。重有感焉。


是可刻也已。居士姓汪氏。諱機。字省之。別號石山。夙業儒。醫其余事。而他方書稱是。已悉有刻云。


嘉靖壬辰年菊月南澗程鑌子礪書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5


客有過余者。坐間語及針灸。盛稱姑蘇之凌漢章。六合之李千戶者。皆能馳名兩京。


延譽數郡。舍此他無聞焉。


余曰。休歙有商于彼者。亦嘗從之游而授其業矣。


因得聞其詳焉。


語凌則曰。熟于穴法。凡所點穴。不必揣按。雖隔衣針亦每中其穴也。


語李則曰。用意精專。凡所用穴。必須折量。以墨點記。方敢始下針也。


余嘗論之。凌則尚乎簡略。李則尚乎謹密。取穴之法。簡略者終不及謹密者之的確也。


但素、難所論針灸。必須察脈以審其病之在經在絡。又須候氣以察其邪之已至未來。不知二家之術。亦皆本于素、難否乎。


客曰。皆非吾之所知也。


余因有感。乃取靈樞、素、難及諸家針灸之書。窮搜博覽。遇有論及針灸者。日逐筆錄。積之盈篋。不忍廢棄。因複序次其說。設為問難以著明之。遂用裝潢成帖。名曰針灸問對。以便老景之檢閱焉。


庶或亦有補于針灸之萬一也。


后之精于此者。尚惟改而正之。幸甚。


嘉靖庚寅冬長至日祁門朴墅汪機省之序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6

卷之上


或曰。內經治病。湯液醪醴為甚少。所載服餌之法才一二。而灸者四五。其他則明針法無慮十八九。厥后方藥之說肆行。而針灸之法。僅而獲存者。何也。


曰。內經上古書也。


上古之人。其知道乎。


勞不至倦。逸不至流。食不肥鮮。以戕其內。衣不蘊熱。以傷其外。起居有常。寒暑知避。恬


虛無。精神內守。病安從生。雖有賊風虛邪。莫能深入。不過湊于皮膚。經滯氣鬱而已。以針行滯散郁。則病隨已。何待于湯液醪醴耶。當今之世。道德已衰。以酒為漿。以妄為常。縱欲以竭其精。多慮以散其真。不知持滿。


不解御神。務快其心。逆于生樂。起居無節。寒暑不避。故病多從內生。外邪亦易中也。


經曰。針刺治其外。湯液治其內。病既屬內。非藉湯液之蕩滌。豈能濟乎。


此和、緩以后。方藥不宜于今。湯液宜于今。而不宜于古也。


經曰。上古作湯液。為而弗服。中古之時。服之萬全。當今之世。必齊毒藥攻其中。針灸治其外。雖形弊血盡而功不立。此之謂也。


或曰。針灸宜于古。而不宜于今。吾已聞命矣。


然今之病。亦有針灸而愈者。何也。


經其病立已。蓋病之初起。邪之新客。當此之時。元氣未傷。邪氣尚淺。以針除之。甚得其宜。


學人察識于此。而于用針治病。亦可以知其大概矣。


故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


其次刺其未盛者也。


其次刺其已衰者也。


下工刺其方襲者也。


與其形之盛者也。


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


故曰。方其盛也。


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或曰。九針之所主。皆外傷歟。抑亦有內傷歟。


經曰。一曰


針。頭大末銳。令無得深入。主病在皮膚無常者。二曰員針。筒身員末。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6

卷之上


主無。四曰鋒針。筒其身。鋒其末兩三隅。主四時八風。客于經絡為痼病者。令可以泄熱出血而發痼病也。


五曰鈹針。末如劍鋒。主寒與熱爭。兩氣相搏。合為癰膿。可以取大膿也。


六曰員利針。令尖如


且員且銳。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主虛邪客于經絡而為暴痺。令可深內以取之也。


七曰毫針。尖如蚊虻喙。長一寸六分。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主邪客經絡。而為寒熱痛痺者也。


八曰長針。鋒利身薄。主深邪遠痺。八風內舍于骨解腰脊骨腠間也。


九曰大針。大如梃尖。微員。主淫邪流溢于節解皮膚之間。以寫機關之水也。


九針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疾弗能移。病淺針深。內傷良肉。病深針淺。病氣不寫。病小針大。氣寫大甚。病大針小。氣不泄泄。機按。今之針士。決癰用鋒針鈹針。其他諸病。無分皮膚肌肉血脈筋骨。皆用毫針。余者置而不用。甚有背于經旨矣。


于此而知九針所主。多系外邪薄湊為病。用針施瀉。深中病情。使今之人而有是病。針亦在所必用。若夫病邪大甚。元氣已傷。


決非針之所能濟矣。


假如癆瘵陰虛火動。法當滋陰降火。針能滋陰否乎。


痿症肺熱葉焦。


法當清金補水。針能補水否乎。


經曰。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是也。


知此則病之可針不可針。亦可以類推矣。


奈何世之專針科者。既不識脈。又不察形。但問何病。便針何穴。以致誤針成痼疾者有矣。


間有獲效。亦偶中耳。因而夸其針之神妙。寧不為識者笑耶。


或曰。針灸當明經絡。可曉以否。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6

卷之上


曰。直行者。謂之經。經有十二。所以行血氣。通陰陽。以榮于身者也。


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手少陰、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厥陰、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陰。厥陰複注手太陰也。


(此則榮氣之行也。


然衛氣晝但行于陽。而不行于陰。夜但行于陰。而不行于陽。不與榮同道。不與息數同應。)


又曰。五臟之道。皆出于經隧。以行氣血。氣血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隧。潛道也。


經脈行而不見。故謂之經隧。詳見陽經外絡內。陰經內絡外條。)


旁出者。謂之絡。(經之橫支。交接別經者。)


十二經有十二絡。(如太陰屬肺。絡大腸。手陽明屬大腸。絡肺之類。)


兼陽蹺絡、陰蹺絡、脾之大絡。為十五絡也。


皆從十二經之所始。轉相灌溉。朝于寸口、人迎也。


又曰孫絡。(小絡也。


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


又曰。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


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者也。


非髀肉筋骨也。


問曰。榮衛之氣。亦有別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8

卷之上


曰。榮者。水谷之精氣也。


和調于五臟。洒陳于六腑。乃能入于脈也。


故循脈上下。貫五臟。絡六腑也。


衛者。水谷之悍氣也。


其氣剽疾滑利。不能入于脈也。


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于肓膜。散于胸腹。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也。


(詳見井滎俞經合注)


或曰。經脈與絡脈異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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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經脈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虛實也。


以氣口知之。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


諸絡脈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複合于皮中。其會皆見于外。故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無結。急取之。以寫其邪而去其血。留之發為痺也。


凡診絡脈。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魚際絡青。胃中寒。魚際絡赤。胃中熱。其暴黑者。留久痺也。


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熱氣也。


青短者。少氣也。


凡刺寒熱。皆多血絡。必間日一取。


大血盡而止。乃調其血實。


或曰。經病絡病。治有異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9

卷之上


經曰。邪之客于形也。


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孫絡。留而不去。入舍于絡脈。


五臟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于五臟之次也。


如此。則治其經焉。


(邪客于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左刺右。


右刺左。必中其經。非絡脈也。

 

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于經。流溢于大絡。(即前血絡。外不得出。內不得入故也。

 

而生奇病也。


(病在血絡謂奇邪)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氣無常處。


不入于經俞。故曰繆刺。(絡病。其痛與經脈繆處也。


亦宜左刺右。右刺左。雖與巨刺同。


此刺絡而彼刺經也。

 

或曰。十二經脈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治之亦有法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19

卷之上


曰。五臟得六腑。相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病在脈。調之血骨。淬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身形有痛。九候無病。則繆刺之。(繆刺者。刺絡脈。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痛在于左。而右脈先病者。巨刺之。(巨刺者。刺經脈也。


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畢矣。


或曰。經病亦有宜刺者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0

卷之上


經曰。肝病。實則兩脅痛引少腹。善怒。虛則目KT


KT


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取其經厥陰與少陽。(非其絡病。故取其經。取厥陰治肝氣。少陽調氣逆。)


氣逆則頭痛。


耳聾不聰。頰腫。取血者。(脅中氣滿。獨異于常。乃氣逆之診。隨其左右。有則刺之。)


心病。實則胸中痛。脅支滿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虛則胸腹大。脅與腰相引痛。取其經少陰、太陽。舌本下血。其變病。刺


中血。(或嘔變也。


在掌后。去腕半寸。)


脾病。實則身重善飢。肉痿。足不收。行善螈。腳下痛。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肺病。實則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


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干。取其經。太陰、足太陽外。厥陰內血。(太陽外。厥陰內。則少陰也。


視少陰足脈。左右有血滿異常者。刺之。)


腎病。實則腹大脛腫。喘咳身重。寢汗憎風。


虛則胸中痛。大小腹痛。清厥意不樂。取其經。少陰、太陽血。(注云。凡刺之道。虛補實寫。不虛不實。以經取之。是謂得道。經絡有血。刺而去之。是謂守法。猶當揣形定氣。先去血脈。而后乃調有余不足也。

 

或曰。六腑病形刺法何如。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0

卷之上


經曰。大腸病者。腸中切痛而鳴。冬日重感于寒則瀉。當臍痛。不能久立。與胃同候。


取巨虛上廉。


胃病者。腹脹。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膈咽不通。食飲不下。取之三裡。


小腸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睪而痛。時窘之后。當耳前熱。若寒甚。若獨肩上熱甚。及手小指次指間熱。若脈陷者。此其候也。


取之巨虛下廉。


三焦病者。腹脹。小腹尤堅。不得小便。


窘急。溢則水留為脹。取之委陽。膀胱病者。小腹偏腫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上熱。若脈陷。及脛踝后足小指外廉皆熱。取之委中。


膽病者。善太息。口苦。嘔宿汁。


心中澹澹。恐人將捕之。嗌仲介介然。數唾。在足少陽之本末。亦視其脈之陷下者。灸之。取陽陵泉。(凡刺此者。必中氣穴。無中肉節。中肉節。則皮膚痛。中筋。則筋緩。邪氣不出。補寫反。則病益篤。)


或曰。精氣津液血脈。亦有別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0

卷之上


經曰。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上焦開發。宣五谷味。熏膚。充身。


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腠理發泄。汗出溱溱。是謂津。谷入氣滿。淖澤注于骨。骨屬屈伸。泄澤補謂脈。精脫者。耳聾。氣脫者。目不明。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泄。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色夭。腦髓消。脛酸。耳數鳴。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其脈空虛。


或曰。病有在氣分者。在血分者。不知針家亦分氣與血否。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1

卷之上


曰。氣分血分之病。針家亦所當知。病在氣分。游行不定。病在血分。沉著不移。以積塊言之。腹中或上或下。或有或無者。是氣分也。


或在兩脅。或在心下。或在臍上下左右。一定不移。以漸而長者。是血分也。


以病風言之。或左足移于右足。或右手移于左手。移動不常者。氣分也。


或常在左足。或偏在右手。著而不走者。血分也。


凡病莫不皆然。須知在氣分者。上有病。下取之。下有病。上取之。在左取右。在右取左。在血分者。隨其血之所在。


應病取之。苟或血病寫氣。氣病寫血。是謂誅伐無過。咎將誰歸。


或曰。三陰三陽。氣血多少之刺。可得聞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1

卷之上


曰。經曰手陽明大腸、足陽明胃經。多血多氣。手少陽三焦、足少陽膽、手少陰心、足少陰腎、手太陰肺、足太陰脾六經。少血多氣。


手厥陰心包絡、足厥陰肝、手太陽小腸、足太陽膀胱四經。多血少氣。故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厥陰。出血惡氣。刺少陽、太陰、少陰。出氣惡血。故曰。知臟腑血氣之多少。而用補寫是也。


或曰。形氣病氣。何以別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1

卷之上


經曰。形氣不足。病氣有余。是邪勝也。


急寫之。形氣有余。病氣不足。急補之。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俱不足也。


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老者絕滅。壯者不複矣。


形氣有余。


病氣有余。此陰陽俱有余也。


急寫其邪。調其虛實。故曰。有余者寫之。不足者補之。此之謂也。


(夫形氣者。氣謂口鼻中喘息也。


形謂皮肉筋骨血脈也。


形勝者。為有余。消瘦者。為不足。其氣者。審口鼻中氣。勞役如故。為氣有余也。


若喘息氣促氣短。或不足以息者。為不足。故曰。形氣也。


乃人之身形中氣血也。


當補當寫。不在于此。只在病來潮作之時。病氣精神增添者。是病氣有余。乃邪氣勝也。


急當寫之。病來潮作之時。精神困窮。語言無力及懶語者。為病氣不足。乃真氣不足也。


急當補之。若病患形氣不足。病來潮作之時。病氣亦不足。此陰陽俱不足也。


禁用針。宜補之以甘藥。不已。臍下氣海穴取之。)


或曰。病有臟腑陰陽內外高下。何別何治。愿詳言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1

卷之上


經曰。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以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


皮膚為陽。故曰。病在陰之陰者。刺陰之滎


病在陽之陽者。刺陽之合。病在陽之陰者。刺陰之經。病在陰之陽者。刺脈絡。


又曰。病有形而不痛者。陽之類也。


無形而痛者。陰之類也。


無形而痛者。其陽完而陰傷之也。


急治其陰。無攻其陽。有形而不痛者。其陰完而陽傷之也。


急治其陽。無攻其陰。陰陽俱動。乍有形乍無形。加以煩心。命曰陰勝其陽。此謂不表不裡。其形不久。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1

卷之上


經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氣傷臟乃病。臟傷形乃應。風傷筋脈。筋脈乃應。此形氣外內之相應也。


治此者。病九日。三刺而已。病一月。十刺而已。多少遠近。以此衰之。久痺不去身者。視其血絡。盡出其血。帝曰。內外之病。難易之治何如。伯高曰。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刺之半其日。臟先病而形乃應者。刺之倍其日。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2

卷之上


經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氣傷臟乃病。臟傷形乃應。風傷筋脈。筋脈乃應。此形氣外內之相應也。


治此者。病九日。三刺而已。病一月。十刺而已。多少遠近。以此衰之。久痺不去身者。視其血絡。盡出其血。帝曰。內外之病。難易之治何如。伯高曰。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刺之半其日。臟先病而形乃應者。刺之倍其日。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2

卷之上


經曰。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裡。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不下複始也。


疾高而內者。取之陰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經曰。病在上者。陽也。


病在下者。陰也。


痛者。陰也。


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


深刺之。痒者。陽也。


淺刺之。病先起陰者。先治其陰。后治其陽。病先起陽者。先治其陽。后治其陰。(病在上者。下取之。在下者。上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病生于頭者。頭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經曰。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陽明、太陰而汗出。病始頭首者。先取項太陽而汗出。病始足脛者。先取足陽明而汗出。足太陰可汗出。足陽明可汗出。故取陰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陽。取陽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陰。


或曰。經言病有虛邪。有實邪。有賊邪。有微邪。有正邪。何謂也。

 

經曰。從后來者。為虛邪。從前來者。為實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2

卷之上


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假令心病由中風得之。為虛邪。木在火后。生火為母也。


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土在火前。為子也。


中濕得之。為賊邪。水克火也。


傷寒得之。為微邪。火勝金也。


傷暑得之。為正邪。火自病也。


或曰。有正經自病。有五邪所傷。針治亦當別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2

卷之上


經曰。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恚怒氣逆。上而不下。則傷肝。飲食勞倦。則傷脾。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則傷腎。此正經自病也。


蓋憂思喜怒。飲食動作之過。而致然也。


風喜傷肝。暑喜傷心。飲食勞倦喜傷脾。(勞倦亦自外至)


寒喜傷肺。濕喜傷腎。此五邪所傷也。


蓋邪由外至。所謂外傷也。


凡陰陽臟腑。經絡之氣。虛實相等。正也。


偏實偏虛。失其正。則為邪矣。


由偏實也。


故內邪得而生。由偏虛也。


故外邪得而入。機按。經言凡病皆當辨別邪正內外虛實。然后施針補寫。庶不致誤。


或曰。經言虛者補之。實者寫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何謂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3

卷之上


經曰。虛者補其母。母能令子實也。


實者寫其子。子能令母虛也。


假令肝病虛。則補厥陰之合。曲泉。實則寫厥陰之滎。行間。不虛不實。以經取之者。是正經自病。不中他邪。當自取其經。如井主心下滿之類。正經自病。所謂憂愁思慮則傷心。強力入水則傷腎之類是也。


不虛不實。是諸臟不相乘。故云自取其經(重解卷末)


或曰。經言無實實。無虛虛。損不足。益有余。何謂也。


經曰。此謂病有虛實也。


假令肝木實。肺金虛。金木當更相平。當知金平木。假令肺實而肝虛。微少氣。用針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所謂實其實。虛其虛。損不足。益有余也。

 


或曰。七情所傷之病。何以察識。亦可以刺否。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3

卷之上


經曰。智者之養生也。


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邪僻不生。長生久視。故心怵惕思慮。則傷神。傷神則恐懼自失。脾憂愁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亂。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忘不精。肺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狂。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酸痿厥。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


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


故用針者。察觀病患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傷。針不可以治之也。


又曰。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脾藏營。營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


五臟不安。實則腹脹。涇溲不利。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肺藏氣。氣舍魄。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胸盈仰息。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臟不安。


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而謹調之也。


又曰。肺心有邪。其氣留于兩肘。肝有邪。其氣留于兩腋。脾有邪。其氣留于兩髀。腎有邪。其氣留于兩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寶。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游。邪氣惡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則傷筋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


故病攣也。


或曰。八正之候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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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立于葉蟄之宮。其至也。


天必應之以風雨者矣。


風雨從南方為虛風。主傷人殺害。故聖人謹候虛風而避之。邪弗能害。)


其以夜半至也。


民皆臥而弗犯。故其歲民少病。以晝至也。


民皆懈惰而中之。故民多病。虛邪入客于骨而不發于外。至其立春。陽氣大發。腠理開。因立春之日。風從西方來者。民皆又中于虛風。此兩邪相搏。經氣結代者矣。


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


而歲之和而少賊風。則民少病而少死。賊風邪氣寒溫不和。則民多病而死矣。


或曰。諸病逆順。可得聞乎。


經曰。腹脹身熱脈大。一逆也。


腹鳴而滿。四肢清泄脈大。二逆也。


衄而不止脈大。三逆也日而死矣。


腹大脹。四末清。脫形泄甚。一逆也。


腹脹便血。脈大時絕。二逆也。


咳溲血脫形。脈時而死矣。


工不察此而刺之。是謂逆治。五奪者。形肉已奪。一也。


大奪血之后。二也。


大汗出之后。三也。


大泄之后。四也。


新產及大血之后。五也。


此皆不可寫。熱病脈靜。汗已出。脈盛躁。一逆也。


病泄。脈洪大。二逆也。


著痺不移。


肉破。身熱。脈偏絕。三逆也。


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后下血


篤重。四逆也。


寒熱奪形。脈堅搏。五逆也。


小兒病。頭毛皆逆上者。必死。


或曰。經言痺病有眾痺。有周痺。何分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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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眾痺者。此各在其處。更發更止。更居更起。以右應左。以左應右。非能周也。


刺此左右。各當其所。痛從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遏之。后刺其上以脫之。痛從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遏之。后刺其下以脫之。此內不在臟。而外未發于皮。獨居分肉之間。真氣不能周。故曰周痺。


問曰。經言凡痺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刺之以月。死生為數。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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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


數。針過其數。則曰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寫。左刺右。


二日二


漸多之。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漸少之。(如是刺之則無過數。無不及矣。


或曰。經言熱病有五十九刺。可得聞歟。


經曰。熱病三日。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寫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是。頭入發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發三寸。邊五。凡十


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項中一。凡六


巔上一。囟會一。發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也。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短(一作弦)


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熱病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寫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之內踝上橫脈以止之。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溲血。口中干。日半死。脈代者。一日死。熱病已得汗。脈尚躁。喘且複熱者死。熱病七八日。脈不躁。躁不散數。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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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病脈尚盛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可治。又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


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嘔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或曰。刺熱病亦有異乎。


或曰。寒熱瘰


在頸腋者。何氣使然。


經曰。此皆鼠


寒熱之毒瓦斯。留于脈而不去也。



之本。皆在于藏。其末上出于頸腋之間。


其寒熱。審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來以去之。其小如麥者。一刺知。三刺已。若反其目視之。其中有赤脈。上下貫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脈半。二歲半死。見三脈。三歲死。見赤脈不下貫瞳子。可治也。


或曰。癰疽何以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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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癰疽之生。膿血之成。積微之所生也。


故聖人自治于未有形也。


愚者遭其已成者。膿已成膿血者。其惟砭石鈹鋒之所取也。


所謂多害者。觀逆順也。


其白眼青。黑眼小。一逆。


內藥而嘔。二逆。腹痛渴甚。三逆。肩項不便。四逆。音嘶色脫。五逆。除此五者。順矣。


或曰。水腫之病。宜刺乎。


經曰。經脈滿則絡脈溢。絡脈溢則繆刺之。以調其絡脈。使複其形而不腫。繆刺者。不分隧。脈微弱者。今亦往往而繆刺之。禍不旋踵。蓋不審經言。脈絡滿溢。宜繆刺之理也。


或曰。人有肥瘦白黑小長。刺法同乎否乎。


經曰。年質壯大者。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嬰兒者。其肉脆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血清氣滑。易脫于氣。易損于血。刺此者。淺而疾之。壯士真骨者。堅肉緩節。監監然。此人重則氣澀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勁則氣滑血清。刺此者。淺而疾之。常人者。視其黑白。各為調之。其端正敦濃者。血氣調和。刺此者。


無失常數也。


或曰。匹夫大人。刺法同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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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氣滑則出疾。氣澀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氣濁則針大而入深。深則欲留。


淺則。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凡刺病者。各以其時為齊。故刺肥人以秋冬之齊。刺瘦人以春夏之齊。


經曰。營之生病也。


寒熱少氣。血上下行。衛之生病也。


氣痛時來時去。怫氣賁響。風寒客者內熱。刺布衣者以火淬之。刺大人以藥熨之。以熨寒痺所刺之處。令熱入至于病所。起步內無見風。每刺必熨。如此病已。所謂內熱也。


或曰。三虛三實者。何謂也。


經曰。三虛者。乘年之衰。逢月之虛。失時之和。因為賊風所傷。是謂三虛。故論不知三或曰。人身有四海。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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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胃者水谷之海。其輸上在氣街。下至三裡。沖脈者。為十二經之海。其輸上在于大杼海。其輸上在于其蓋。下在風府。氣海有余者。氣滿胸中。


息面赤。不足。則氣少不足以言。血海有余。則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不足。常想其身小。狹然不知其所病。水谷之海有余。則腹滿。不足。則飢不受谷食。髓海有余。則輕勁多力。自過其度。不足。則腦轉耳鳴。脛酸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治此者。審守其輸。而調其虛實。無犯其害。順者得複。逆者必敗。


或曰。諸家言某穴主某病。其說亦可從乎。


曰。治病無定穴也。


邪客于人。與正周流上下。或在氣分。或在血分。無有定止。故喻用針守某穴主某病之說。執中無權。按譜施治。譬之狂潦泛溢。欲塞下流而獲安者。亦偶然耳。


夫病變無窮。灸刺之法亦無窮。或在上。下取之。或在下。上取之。或正取之。或直取之。


審經與絡。分血與氣。病隨經所在。穴隨經而取。庶得隨機應變之理。豈可執以某穴主某病哉。


或曰。此固然矣。


但學人望洋無下手處。曰。譬猶匠者。教人以規矩。取方圓也。


規矩之法在師。方圓之法則在子弟。夫聖人之于針。非經絡孔穴。無以教后學。后學非經絡孔穴守神。粗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中。此之謂也。


或曰。八穴治病。多有效者。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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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人身正經十二。奇經有八。大絡十五。小絡三百余。皆所以行氣血也。


聖人取穴。


三百不知。孔穴不可不認。不知經絡。無以知血氣往來。不知孔穴。無以知邪氣所在。知而用。用而的。病乃可安。今之用八穴者。絡穴六。經穴二。余絡余經。置而不用。速求巧捷。


遂悖聖經。又有六十六穴。拘于日時開闔。用之猶未周備。而況拘于八穴者乎。


蓋八穴病在氣分。則有可劫之功。若在血分。徒損元氣。病何由安。正是血病而瀉氣也。


邪在血分。則直求病之所在。而取之可也。


今人泥而不用。良可笑耶。


或曰。膻中、鳩尾、中庭。人亦有針之者。寧無禁乎。


曰。心為一身之主。至貴不可犯。膻中、鳩尾、巨闕。心之宮城也。


心主虛怯。不能主事。


狂者有之。用針之士。多于膻中、鳩尾、中庭針之。亦猶伊芳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孺子。事有差誤。則將傾覆社稷。荼毒生靈。其害有不可勝言者矣。


夫針三穴亦然。犯真心。死不可救。必須自揣己才。果有如伊芳周之能。可以扶危持顛。方能保心于無危也。


或曰。針三陰交。主何病也。


曰。足之三陰。從足走腹。太陰脾經循內踝上直行。厥陰循內踝前交入太陰之后。少陰腎經非危疾急証。與三陰俱有干者。不可輕刺。脾腎氣常不足。肝雖有余。亦是宿血之藏。誤刺則脫人元氣。不可不慎。


或曰。傷寒刺期門穴者。何如。


曰。十二經始于手太陰之云門。以次而傳。終于足厥陰之期門。期門者。肝之募也。


傷寒過經脅下肥氣。凡是木鬱諸疾。莫不刺之。以其肝主病也。


經云。穴直乳下兩肋端。又曰。在不容旁一寸五分。古人說得甚明。今人不解用也。


或曰。刺胸腹者。必避五臟。何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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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中心。一日死。中肝。五日死。中脾。十日死。中腎。六日死。中肺。三日死。


中膽單布上刺。刺之不愈。複刺。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脈。為盲。刺頭。


中腦戶。入腦立死。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刺中大脈。令人仆脫色。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仆。刺脊間。中髓為傴。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刺手魚腹內陷為腫。無刺大醉。無刺大怒。無刺大勞。無刺大渴。無刺大驚。無刺大飢人。無刺新飽人。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聾。刺膝臏出液為跛。刺臂太陰脈。出血立死。刺足少陰脈。重虛遺溺。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少腹滿。刺


腸內陷。為腫。刺眶上陷骨中脈。為盲。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又曰。無刺渾渾之脈。


之熱。漉漉之汗。


如大風大雨。嚴寒盛暑。卑濕煩燥。便黑吐血。暴然失聽。失明失意。失神失便溺。及七情五傷。皆不可刺。乘車馬遠來。亦候血氣定。然后刺之。機按。今醫但問某病。便針某穴。求其如經所言。不犯針禁。不夭人壽者。幾問曰。針刺失宜。亦能殺人否乎。


經曰。人之所受氣者。谷也。


谷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水谷氣血之海也。


海之所行云氣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


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


迎而奪之而已矣。


迎之五裡。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氣盡矣。


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


(氣之息道。一呼一吸為一至。故此云五裡者。五至而已。過其數。藏氣盡。更過其數。極其輸矣。


五往者。


五至已往。則六至七至也。


所謂奪其天氣者也。


非能絕其命而傾其壽乎。


又曰。窺門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門而刺之。死于堂上。(機按。胃經固多氣血。若寫之太過。則夭壽矣。


夫以多氣多血之經。尚戒寫之太過。余經可輕寫乎。


或曰。針灸宜避天忌日。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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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左足應立春。其日戊子己丑。左脅應春分。其日己卯。左手應立夏。其日戊辰己巳。


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臟應四季中州。其日戊巳。


大禁太乙所在日。(即前所云)


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處。所主左右上下。身有癰腫欲治之。無以其所值之日潰治之。是謂天忌日也。


又曰。春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夏三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秋三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冬三月。人氣在左。


無刺左足之陰。


或曰。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何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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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榮為陰。行于脈中。衛為陽。行于脈外。各有淺深。故針陽必臥針之。以陽氣輕浮。過或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何謂也曰。此謂刺淺。不至所當刺之處也。


如病在骨。當刺至骨。但針至筋而去。則傷筋矣。


或曰。刺皮無傷肉。刺肉無傷筋。刺筋無傷骨。何謂也。


曰。此戒過分太深也。


如病在皮中。針至皮中而止。無令深入傷肉也。


或曰。春夏刺淺。秋冬刺深。何謂也。


經曰。春氣在毛。夏氣在皮。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淺深之應也。


是知春夏之氣。


浮而。欲其無不及也。


經曰。必先歲氣。無伐天和。此之謂也。


或曰。春夏各致一陰。秋冬各致一陽。何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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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經曰。致。取也。


春夏氣溫。必致一陰者。春夏養陽之義也。


初下針則沉之至腎肝之部。


之義也。


初內針淺而浮之當心肺之部。候其得氣。推針納之達腎肝之分。所謂致一陽也。


此則古人特推其理。有如此耳。凡用針補寫。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相拘也。


或曰。針家亦診脈否。


經曰。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


五臟之氣。已絕于內。(言脈口氣。重竭必死。其死也。


無氣以動故靜。五臟之氣。已絕于外。(言脈口氣外絕不至)


用針者。


反實其內。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針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其死也。


陰氣有余故躁。故曰。上工平氣。中工亂脈。下工絕氣危生。(機按。此言工不診脈。妄行針刺。故不免于絕氣危生。)


經曰。持其脈口人迎。以知陰陽有余不足。平與不平也。


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


上下相應而俱往來也。


六經之脈。不結動也。


是謂平人。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


如是者。則陰陽俱不足。補陽而陰竭。寫陰則陽脫。如此亦弗灸。可將以甘藥。不已者。因而寫之。則五臟氣壞矣。


又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陽。一倍而躁。在手少陽。人迎二倍。病在足太陽。二倍而躁。在手太陽。人迎三倍。病在足陽明。三倍而躁。在手陽明。(盛則為熱。虛則為寒。緊則為痛痒。代則乍甚乍間。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緊痛則取之分肉。代則取血絡。見飲藥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名曰經刺。)


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死不治。必審按其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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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其寒溫。以驗其臟腑之病。寸口大。平人迎一倍。病在足厥陰。一倍而躁。在手心主。寸口二倍。病在足少陰。二倍而躁。在手少陰。寸口三倍。病在足太陰。三倍而躁。在手太陰。(盛則脹滿寒中食不化。虛則熱中出糜少氣溺色變。緊則痛痒。代則乍痛乍吐。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緊則先刺而移灸之。代則取血絡而后調之。陷下則徒灸之。陷下者。血結于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寸口四倍者。名曰內關。內關者。且大且數。死不治。必審察其本末之寒溫。以驗臟腑之病也。


人迎與太陰脈口俱四倍以上。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人迎一盛。寫足陽明。補足厥陰。二寫一補。日一取之。人迎二盛。寫足太陽。補足太陰。二寫一補。二日一取之。人迎三盛。寫足陽明。補足太陰。二寫少陰。補足太陽。二補一寫。二日一取之。脈口三盛。寫足太陰。補足陽明。二補一寫。日二取之。所以日二取之。太陰主胃。富于谷氣。故可日二取之也。


(以上補寫。皆必切而驗之。


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人迎與脈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陰陽俱溢。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察脈盛衰。以知病在何經。乃可隨病以施針刺也。


苟不診視。則經脈之虛實。補寫之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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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症之死生。懵然皆無所知矣。


于此而妄施針灸。寧免粗工之誚哉。


故集見于此。俾后之針士。必先以診視為務也。


經曰。脈之諸急者。多寒。緩者。多熱。大者。多氣。少者小者。血氣皆少。滑者。陽氣盛熱。大者。微寫其氣。無出其血。滑者。疾發針而淺內之。以寫陽氣而去其熱。澀者。必中其脈。順其逆。順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發針。疾按其


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


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


經曰。凡刺之屬。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谷氣至而止。所謂谷氣至者。


已補。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后寫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后寫其陽而和之。三脈動于足大指之間。(三脈盛虛和也)


必審其實虛。虛而寫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凡刺來也。


徐而和。脈實者。深刺之。以寫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


獨出其邪氣。久病者。邪氣深入。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複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機按。此節不惟詳于刺法。而亦詳于診法。但診則以指行間動脈也。


脈實而疾。則深刺以寫。脈虛而徐。則淺刺以補。邪氣脈來。緊而疾。谷氣脈來。徐而和。學人于此而察識之。則臨病施針。庶免妄治之失矣。


經曰。必先明知十二經絡之本末。皮膚之寒熱。脈之盛衰滑澀。其脈滑而盛者。病日進。虛辦。飧泄。脈小。手足寒難已。手足溫而易已。審其尺之緩急大小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


(機按。今之針士。多不診脈。未免有誤刺害論焉。

 

或曰。針家亦察色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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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視目之五色。以知五臟。決死生。視其血脈。察其色。以知其寒熱痺。故目赤色。病多青多痛多黑為久痺。多赤多黑多青皆見者。寒熱身痛。而色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疸也。


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從外走內者少陽病。耳間青脈起者。


亦十無一二也。


故集次靈樞察色數條于此。后之學人。擴而充之。庶幾如經所謂能合色脈。


可以萬全者矣。


或曰。經云五臟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經脈十二。絡脈十五。


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俞。所行為經。所入為合。又云。五臟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者。何謂也。


曰。井譬如谷。井。泉源之所出也。


經穴之氣所生。則自井始。而溜滎注俞。過經入合。


(合乙。陰木也。


乙與庚合。故陽井屬庚金。庚。陽金也。


陰木柔。陽金剛。剛柔相配。夫婦之道。則有父子之相生。是以肝木大敦陰井。木生陰滎行間火。火生陰俞太沖土。土生陰經中封金。金生陰合曲泉水。心之少沖井木。少府滎火。神門俞土。靈道經金。少海合水。脾之隱白井木。大都滎火。太白俞土。商丘經金。陰陵泉合水。


肺之少商井木。魚際滎火。太淵俞土。經渠經金。尺澤合水。


腎之涌泉井木。然谷滎火。太溪俞土。複溜經金。陰谷合水。心包之中沖井木。勞宮滎火。大陵俞土。間使經金。曲澤合水。此陰經之穴。以次而相生也。


膽之竅陰陽井。金生陽滎俠溪水。水生陽俞臨泣木。木生陽經陽輔火。火生陽合陽陵泉土。


小腸少澤井金。前谷滎水。后溪俞木。陽谷經土。小海合火。


胃之厲兌井金。


內庭滎水。陷谷俞木。解溪經火。三裡合土。


大腸之商陽井金。二間滎水。三間俞木。陽溪經火。曲池合土。


膀胱之至陰井金。通谷滎水。束骨俞木。昆侖經火。委中合土。


三焦之關沖井金。液門滎水。中渚俞木。支溝經火。天井合土。此陽經之穴。以次而相生也。


六腑又有原者。經曰。以三焦行于諸陽。故又置一俞。而名曰原。五臟則以俞為原。


肺俞太淵。心俞大陵。肝俞太沖。脾俞太白。腎俞太溪是也。


膀胱俞束骨。過于京骨為原。膽俞臨泣。過于丘墟為原。胃俞陷谷。過于沖陽為原。三焦俞中渚。過于陽池為原。小腸俞后溪過于腕骨為原。大腸俞三間。過于合谷為原。蓋五臟陰經。止以俞為原。六腑陽經。既有俞。仍別有原也。


臟之俞。腑之原。皆三焦之所行。氣之所留止也。


主治五臟六腑之有病也。

 


名之曰原。以臍下腎間動氣。人之生命。十二經之根本。三焦則為原氣之別使。主通行上中下之三氣。經歷于臟腑也。


故曰。下焦稟真元之氣。即原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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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上


經曰。五臟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關。(言井滎俞經合。手不過肘。足不過膝。)


四關主治五臟。五臟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臟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


五臟有疾。應出十二原。明知其原。睹其應。而知五臟之害矣。


或曰。五臟募皆在陰。俞皆在陽。何謂也。


難經曰。陰病行陽。陽病行陰。故募在陰。俞在陽。募與俞。五臟孔穴之總名也。


在腹為陰中府。心募巨闕。脾募章門。肝募期門。腎募京門。俞在背者。肺俞在背第三椎下。心俞在第五椎下。肝俞在第九椎下。脾俞在十一椎下。腎俞在十四椎下。皆俠脊兩旁各一寸五分。陰病行陽。陽病行陰者。陰陽經絡。氣相交貫。臟腑腹背。氣相通應。所以陰病有時而行陽。


陽病有時而行陰也。


針法曰。從陽引陰。從陰引陽。


或曰。六腑各有俞。(背俞)


風寒濕氣中其俞。而飲食應之。循俞而入。各舍其腑也。


針治奈何。


經曰。五臟有俞。(井滎俞經合之俞)


六腑有合。(六腑合穴)


各有所發。各隨其過。(經脈所經過處)


則病瘳矣。


或曰。靈樞難經以大陵為心之原。而又別以兌骨為少陰之原。諸家針灸書。並以大陵為手厥陰心主之俞。以神門在掌后兌骨之端者。為心經所注之俞。似此不同者。何也。


靈樞七十一篇曰。少陰無俞。心不病乎。


岐伯曰。其外經病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于掌后兌沖。溜于勞宮。注于大陵。行于行間。入于曲澤。手少陰也。


(按中沖以下。並手心主經俞。靈樞直指為手少陰。而手少陰經俞。不別載也。

 

素問繆刺篇曰。刺手心主少陰兌骨之端。各一


又氣穴篇曰。藏俞五十穴。(王注)


五臟俞惟有心包絡井俞之穴。而亦無心經井俞穴。又七十九難曰。假令心病。寫手心主俞。補手心主井。詳此前后各經文義。則知手少陰與手心主同治也。


或曰。井滎俞經合。主何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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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六十八難注云。心下滿。肝木病也。


足厥陰之支。從肝貫膈。上注肺。故井主心下滿也。


滎主身熱。心火病也。


俞主體重節痛。脾土病也。


經主喘咳寒熱。肺金病也。


合主逆氣而泄。腎水病也。


此舉五臟之病。各一端為例。余病可以類推而互舉也。


不言六腑者。舉藏足以該之。


或曰。諸經之井。皆在手指足趾梢。肌肉淺薄之處。不足使為補寫也。


刺之奈何。


經曰。設當刺井者。只寫其滎。以井為木。滎為火。火者。木之子也。


此專為寫井者言也。


則病危。可不謹哉。


或曰。經以井滎俞經。各系于四時。何謂也。


經曰。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也。


或曰。南唐何若愚謂三焦是陽氣之父。心包絡是陰氣之母。二經尊重。不系五行所攝。主受納。注于三焦。遇陰干合處。注于包絡。此二經亦各注井滎俞經合五穴也。


陽干注腑。陰干注臟。如甲日甲戌時。膽氣初出為井。然甲與己合。己巳時。脾出血為井。又如乙日乙酉時。肝出后脈內。陰日。血先脈外。氣后脈內。交貫而行。甲戌時。至甲申為陽干合處。己巳時。至己卯為陰干合處。余經日辰皆依此推。陽日陽時。則陽經穴開。病在陽經。宜俟陽經穴開針之腸前谷。(滎火)


戌寅時。注于胃陷谷。(俞土)


並過本原丘墟。庚辰時。經于大腸陽溪。(經金)


壬午時。入于膀胱委中。(合水)


此五腑井滎俞經合穴開時也。


至甲申時。氣納三焦之關沖(井)


液門(滎)


中渚(俞)


陽池(原)


支溝(經)


天井(合)


穴亦開焉。


肝屬足厥陰乙木。故乙日乙酉時。肝引血出大敦。(井木)


丁亥時。流于心之少府。(滎火)


己丑時。注于脾之太白。(俞土)


辛卯時。經于肺之經渠(經金)


癸巳時。入于腎之陰谷。(合水)


此五臟井滎俞經合穴開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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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陽火。故丙日丙申時。小腸引氣出少澤。(井火)


戊戌時。流于胃內庭。(滎土)


庚子時。


注于大腸三間。(俞金)


過本原腕骨。壬寅時。經膀胱昆侖。(經水)


甲辰時。入膽腕骨。(合木)


丙午時。氣納三焦。


心屬手少陰陰火。故丁日丁未時。心引血行少沖。(井火)


乙酉時。


流于脾大都。(滎土)


辛亥時。注于肺太淵。(俞金)


癸丑時。經于腎複溜。(經水)


乙卯時。入于肝曲泉。(合木)


丁巳時。血納包絡。


胃屬足陽明陽土。故戊日戊午時。胃引氣出厲兌。


(井土)


庚辰時。流于大腸二間。(滎金)


壬戌時。注于膀胱束骨。(俞水)


並過本原沖陽。甲子時。經于膽陽輔。(經水)


丙寅時。入于小腸少海。(合火)


戊辰時。氣納三焦。


脾屬足太陰陰土。故己日己巳時。脾引血行隱白。(井土)


辛未時。流于肺魚際。(滎金)


癸酉時。注于腎太溪。(俞水)


乙亥時。經于肝中封。(經木)


丁丑時。入于心少海。(合火)


己卯時。血納包絡。大腸屬手陽明陽金。故庚日庚辰時。大腸引血出商陽。(井金)


壬午時。流于膀胱通谷。


(滎水)


甲申時。注于膽臨泣。(俞木)


丙戌時。經于小腸陽谷。(經火)


戊子時。入于胃三裡。


(合土)


庚寅時。氣納三焦。


肺屬手太陰陰金。故辛日辛卯時。肺引血行少商。(井金)


癸巳時。流于腎然谷。(滎水)


乙未時。注于肝太沖。(俞木)


丁酉時。經于心靈道。(經火)


己亥時。入于脾陰陵泉。(合土)


辛丑時。血納包絡。


膀胱屬足太陽陽水。故壬日壬寅時。膀胱引氣出至陰。(井水)


甲辰時。流于膽俠溪。(滎木)


丙午時。注于小腸后溪。(俞火)


並過本原京骨。


少陰陰水。故癸日癸亥時。腎引血出涌泉。(井水)


乙丑時。流于肝行間。(滎木)


丁卯時。注于心神門。(俞火)


己巳時。經于脾商丘。(經土)


辛未時。入于肺尺澤。(合金)


癸亥時。血納包絡。


三焦屬手少陽。壬子時。三焦出關沖。(井金)


甲寅時。流于液門。(滎水)


丙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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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于中渚。(俞木)


並過本原陽池。戊午時。經于支溝。(經火)


庚申時。入于天井。(合土)


心主包絡屬手厥陰。癸丑時。包絡出中沖。(井木)


乙卯時。流于勞宮。(滎火)


丁巳時。注于太溪。(俞土)


己未時。經于間使。(經金)


辛酉時。入于曲澤。(合水)


何公此法刊布。古今名曰子午流注。蓋謂左轉從子。能外行諸陽。右轉從午。能內行諸陰。于經亦有據乎。


曰。此皆臆說。素難不載。不惟悖其經旨。而所說亦自相矛盾者多矣。


彼謂陽日陽時陽經。而謂丙小腸前谷滎穴開。其與陽日陽時之說。合乎否乎。


經曰。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則亂氣不生。四時之氣所在。如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之類。


故曰。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亦因四時之氣所在而刺之也。


又曰。


謹候其時。病可與期。蓋言謹候其氣之所在之時而刺之。是謂逢時。如病在三陽。必候其氣在于陽分而刺之。病在三陰。必候其氣在于陰分而刺之。故古人刺法。惟以氣之所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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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俞為開。氣之不在之處。穴俞為闔並無所謂陽日陽時陽穴開。陰日陰時陰穴開之說。又嘗考之經曰。補寫以時。與氣開闔相合者。氣當時刻謂之開。已過未至謂之闔。蓋邪來朝應之時。如波隴起。察其在何穴分。即于此時而刺之。謂之開。若依何公某穴某時某穴開。宜刺某穴。或遇邪至所定時穴刺之固宜。或邪已過未至。亦依其所定時穴刺之。寧不反增其病耶。經曰。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在。反之則生亂氣。此之謂也。


經曰。陰井木。陽井金。陰滎火。陽滎水。陰經土。陽經木。陰俞金。陽俞火。陰合水。陽合土。今何公盡變其法。皆以十干配之十經。取干旺日時而注井滎俞經合。故甲日甲時取屬甲膽。而甲膽陽井之金。亦依日干而變為木。小腸前谷滎水。亦依日干而變為火。然三焦包絡。又依難經而無所變。顛倒錯亂如此。與經合乎否乎。


周身十二經。各有井滎俞經合。其所主病。亦各不同。假如病在肝。宜針肝之滎穴行間。乃曰乙日肝之滎穴不屬行間。而屬心之滎穴少府。舍肝之滎而針心之滎。是謂亂經。病可去乎。


不可去乎。


又謂陽日氣先血后。陰日氣后血先。此亦不通之論。就以彼之所言。証之彼云。甲與己合。己日己巳時。脾引血出。甲戌時。膽引氣行。固合陰日血先氣后說矣。


然甲日己巳時居前。而脾亦可引血先出。甲戌時居后。而膽亦可引氣后行。如此。則陽日血亦可先。氣亦可后矣。


何其言之不審耶。機按。經曰榮者水谷之精氣。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以次相傳。至足厥陰。複還注手太陰。入于脈。與息數呼吸應。此經脈行度終始也。


榮氣一周于身。外至身體四肢。內至五臟六腑。無不周遍。故其五十周無陰陽晝夜之殊。與衛氣之行不同。衛者。水谷之悍氣。出于上焦。行于脈外。溫分肉。充皮膚。司開闔。不與脈同行。不與息數同應。晝但周陽于身體四肢之外。不能入五臟六腑之內。夜但周陰于五臟六腑之內。不能出身體四肢之外。故必五十周。至平旦方與榮大會于肺手太陰也。


榮衛之行。各有常度如此。而謂陽日氣先血后。陰日氣后血先。不自知其亂經旨也大矣。


豈可為法于天下。可傳于后世哉。


(難經言。榮氣之行。常與衛氣相隨上下。由息而動。巢元方謂氣行則血行。氣住則血住。似皆未達榮衛異行之旨也。

 

或曰。指微賦言。養子時刻注穴者。謂逐時干旺氣。注臟腑井滎之法也。


每一時辰相生養子出竅陰穴為井。(木氣)


流至小腸為滎。(火氣)


過前谷穴。注至胃為俞。(土氣)


過陷谷穴並過本原丘墟穴。行至大腸為經。(金氣)


過陽溪穴。入于膀胱為合。(水氣)


入委中穴而終。是甲戌時。木火土金水相生。五度一時辰。流注五穴畢也。


與七韻中所說。亦相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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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榮衛晝夜各五十度周于身。皆有常度。無太過。無不及。此平人也。


為邪所中。則或速時。膽出竅陰。丙子時。流于小腸前谷。戊寅時。流于胃合谷。並過本原丘墟。庚辰時。行于大腸陽溪。壬午時。入于膀胱委中。再遇甲申時。注于三焦。六穴帶本原。共十二穴。是一日一夜。氣但周于此數穴也。


且五臟五腑十經。井滎俞經合。每一穴占一時。獨三焦六穴占一時。包絡五穴占一時。而賦乃言甲戌一時。木火土金水相生。五度一時。流注五穴畢。與韻中所語大不相合。賦與韻出于一人。何其言之


牾若是。不知不善于措辭耶。不知賦韻兩不相通耶。賦注又言。晝夜十二時。血氣行過六十俞穴。考其針刺定時晝夜周環六十首圖。


乃知一時辰相生養子五度之說矣。


假如甲日甲戌時。甲。陽木也。


故膽始竅陰木。木生前谷火。火生陷谷土。過丘墟原。土生陽溪金。金生委中水。再遇甲申時。注于三焦關沖、液門、中渚、陽池、支溝、天井六穴。不特甲戌時為然。一日之中。凡遇甲時。皆如甲戌時所注之穴也。


又如乙日乙酉時。乙。陰木也。


故肝始大敦木。木生少府火。火生太白土。土生經渠金。金生陰陵水。再遇乙未時。注于包絡中沖、勞宮、大陵、間使、曲澤五穴。不特乙日乙酉時為然。一日之中。凡遇乙時。皆如乙酉時所注之穴也。


所注皆在本日本時本經。注于井穴。以后時辰。不注井穴。以前時辰。如癸日癸亥時。主腎注于井。次至甲子時。膽經所注。一如甲日甲戌時所注之穴也。


次至乙丑時。肝經所注。一如乙日乙酉時所注之穴也。


次至丙寅時。小腸所注。一如丙日丙申時所注之穴也。


舉此為例。余可類推。此所謂晝夜十二時。


猶豫而不決也。


雖然。二說俱與素難不合。無用其法。猶辨論之不置者。將使讀者不待思索。一覽即解其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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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保命全形論所言刺法。古聖傳心之要典也。


今之針士。略無一言以及之。何耶。


曰。古語微奧。必須沉潛玩味。乃能深契。今人喜簡厭繁。但求熟于歌賦。其于聖經。視為虛。必先治神。(專其精神。不妄動亂。刺之真要。其在茲乎。


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后乃存針。(先定五臟之脈。備循九候之診。而有太過不及者。然后乃存意于用針之法。)


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眾脈謂七診之脈。眾凶謂五臟相乘。外內相得。言形氣相得也。


無以形先。言不以己形之盛衰寒溫。料病患之形氣。使同于己。)


可玩往來。乃施于人。(玩謂玩弄。言精熟也。


經曰。謹熟陰陽。無與眾謀。此其類也。

 

人有虛實。


五虛勿近。五實勿遠。至其當發。間不容


(人之虛實。非其遠近而有之。蓋由氣血一時之盈縮耳。然其未發。則如云垂而視之可久。至其發也。


則如電滅而指所不及。遲速之殊。


有如此矣。

 

。音舜。太素作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手動用針。心如專務于一事。


針耀而勻。謂針形圓淨。上下勻平也。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冥冥。言血氣變化之不可見也。


故靜意視息。以義斟酌。觀所調適經脈之變易耳。雖且針下用意精微。而測量之。猶不知變易形容誰為其象也。


○新校正云。觀其冥冥者。形容榮衛之不形于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于外。故曰觀其冥冥。)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烏烏嘆其氣至。稷稷嗟其已應。言所針之得失。如從空中見飛鳥之往來。豈複知其所使之元主耶。是但見經脈盈虛而為信。亦不知其誰之所召遣耳。)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血氣之未應。針則伏如橫弩之安靜。其應針也。


則起如機發之迅疾。)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言血氣既伏如橫弩。起如發機。然其虛實。豈留呼而可為準定耶。虛實之形。何如而約之。)


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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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針下寒。乃去針也。


言要以氣至有效而為約。不必守息數而為定法。)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勿變更也。


無變法而失經氣也。


深淺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于眾物。(深淺在志。知病之內外也。


遠近如一。深淺其候等也。


如臨深淵。不敢墮也。


手如握虎。欲其壯也。


神無營于眾物。靜志觀病患無左右視也。


問曰。靈樞第一篇。針之大經大法。不可不讀也。


其中義有不可曉者。奈何。


曰。此上古之書。傳寫已久。其中多有缺誤。但當通其所可通。缺其所可疑也。


岐伯曰。


小針。(守人之血氣有余不足。可補寫也。

 

神乎神。客在門。(神客者。正邪共會也。


神正氣客。邪氣在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


未睹其疾。惡知其原。(先知邪正。何經之疾。然后乃知所取之處也。

 

刺之微。在速遲。(徐疾之意也)


粗守關。(守四肢而不知血氣邪正之往來也)


上守機。(知守氣也)


機之動。不離其空。(知氣之虛實。用針之疾徐也。

 

空中之機。清靜而也)


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發。(言氣易失也)


不知機道。叩之不發。(言不知補寫之意。血氣已盡。邪氣不下也。


知其往來。(知氣之逆順盛虛也)


要與之期。(知氣之可取之時也)


粗之暗乎。


(冥冥不知氣之微密也。


妙哉。


工獨有之。(盡知針意也)


往者為逆。(言氣之虛小。


小者。逆也。

 

來者為順。(言形氣之平。平者。順也。

 

明知逆順。正行無問。(言知所取之處也)


迎而奪之。(寫也)


惡得無虛。追而濟之。(補也)


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虛則實之。(言氣口虛而當補也)


滿則寫之。(言氣口盛而當寫也○針解曰。氣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


氣實乃熱也。


滿而寫之者。針下寒也。


氣虛亦寒也。

 

宛陳則除之。(去血脈也)


邪勝則虛之。(言諸經有盛者。皆寫其邪也。


○針解曰。出針勿按穴。俞且開。故得經虛。邪氣發泄也。


徐而疾則實。(言徐內而疾出也。


○針解曰。徐出。謂得經氣已久。乃出之疾。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8

卷之上


按謂針出穴已疾。速按之。則真氣不泄。經脈氣全。故實。)


疾而徐則虛。(言疾內而徐出也。


○針解曰。疾出。謂針入穴已至于經脈。則疾出之。徐按。謂針出穴已徐緩。按之則邪氣得泄。精氣複間。故虛。)


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言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


○針解曰。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


寒溫謂經脈陰陽之氣。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言其冥昧不可即而知也。


不可即知。故若無。慧然神悟。故若有也。

 

察后與先。若亡若存。(言氣之虛實。補寫之先后也。


察其氣之以下與常存也。

 

為虛與實。(針解曰。為虛與實者。工勿失其法。)


若得若失。(言補則秘然若有得。寫則恍然若有失也。


○針解曰。若得失者。離其法也。


妄為補寫。離亂大經。誤補實者。轉令若得。誤寫虛者。轉令若失也。


○難經曰。


實之與虛者。牢濡之意。氣來實牢者為得。濡虛者為失。氣來實牢濡虛。以隨濟迎奪而為得失也。


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謂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


言虛與實。若得若失。謂補者秘然。若有得也。


寫者恍然。若有失也。


得失有無。義實相同。故交舉而互言之。)


虛實之要。


九針最妙。(針解曰。為其各有所宜也。


熱在頭身。宜


針。肉分氣滿。宜員針。脈氣虛少。宜


針。寫熱出血。發泄痼病。宜鋒針。破癰腫。出膿血。宜鈹針。調陰陽。去暴痺。宜利員針。刺治經絡中痛痺。宜毫針。痺深居骨解腰脊節湊之間者。宜長針。虛風舍于骨解皮膚之間者。宜大針。此謂各有所宜也。

 

補寫之時。(與氣開闔相合也。


氣當時刻謂之開。已過未至謂之闔)


以針為之。(九針各不同形。長短鋒穎不等。或補或寫。宜隨其療而用之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9

卷之上


○機按。此節示人當知圓機活法。不可守經無權。與夫邪正之所當別。虛實之所當知。補寫之所當審。皆針家之要務。學人不可不熟讀也。

 

寫曰必持納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寫。按而引針。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


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還。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持針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血脈者。在輸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機按。上節文義不相蒙。恐有脫誤。且針解篇亦置之不釋。可見非錯簡則衍文。)


問曰。靈樞首篇。多有脫誤。既聞命矣。


其中云。懸陽兩衛。亦有義乎否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9

卷之上


曰。此節文義。亦不甚瑩。今姑隨文釋義。以俟明哲正焉。


懸者。懸遠也。


謂皮膚浮淺之氣衛之陰。故曰兩衛。總而言之。懸陽兩衛。同一氣也。


分而言之。皮膚者為懸陽。肌肉者為衛之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故曰病在陰之陰者。刺陰之滎俞。病在陽之陽者。刺陽之合。病在陽之陰者。刺陰之經。病在陰之陽者。刺絡脈是也。


神屬勿去者。正氣猶相附屬也。


經曰。身居靜處。占神往來。又曰。入臟者死。以神去也。


存亡者。死生也。


血脈在


橫居者。


言邪入血脈。注于穴


則橫逆也。


經曰。血氣揚溢是也。


澄者。靜而明也。


經曰。沉而留止。又曰。病深專者。刺大臟是也。


堅者。強而急也。


經曰。察其脈之緩急。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是也。


蓋謂工之用針。當知氣之邪正。病之生死也。


初則淺之。以候皮膚之氣。次則深之。以候肌肉之氣。又次則深之。以候筋骨之氣。若邪雖內舍。而神猶附屬者。則病尚可以生也。


或邪入血脈。注于經


而橫逆者。則神將去矣。


邪之橫逆。審而視之。則淵澄而可見。切而按之。則勁急而可辨。用針之際。豈可不謹候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3 23:29

卷之中


問曰。迎而奪之。惡得無虛。隨而濟之。惡得無實。然古今所論迎隨之義。及所用迎隨之法。各各不同。愿發明之。


曰。素難所論。刺法之正也。


今醫所傳。無稽之言也。


不求諸古而師諸今。所謂下喬木。入矣。


岐伯曰。迎而奪之。惡得無虛。言邪之將發也。


先迎而亟奪之。無令邪布。故曰。卒然逢之。早遏其路。又曰。方其來也。


必按而止之。此皆迎而奪之。不使其傳經而走絡也。


仲景曰。太陽病。頭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


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刺瘧論曰。瘧方欲熱。刺跗上動脈。開其孔。出其血。立寒。瘧方欲寒。刺手陽明、太陰則先奪其便道。斷其來路。則賊失其所利。惡得不虛。而流毒移害。于此而可免矣。


隨而濟之。惡得無實。言邪之已過也。


隨后以濟助之。無令氣忤。故曰。視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之。而刺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謂但通經脈。使其和利。


抑按虛絡。令其氣致。又曰。太陰瘧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之。言其衰即取之也。


此皆隨而濟之。因其邪過經虛而氣或滯郁也。


經曰。刺微者。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于不足。神氣乃得。(按摩其病處。手不釋散。著針于病處。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氣內朝于針。移其人神氣令自充足。則微病自去。神氣複常。)


岐伯曰。補必用員。員者行也。


行者移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2

6.膻中


一穴,一作,一名元兒。


在玉堂下一寸六分,直兩乳間陷中,仰臥取之,任脈氣所發。


治肺氣咳嗽上喘,唾膿,不得下食,胸中如塞。


可灸七七壯。


今附:療膈氣,嘔吐涎沫,婦人乳汁少。


其穴禁不可針,不幸令人夭折。


慎豬、魚、酒、面物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3

7.中庭


一穴在膻中下一寸六分陷中,任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噎塞,食飲不下,嘔吐食還出。


可灸五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3

三膺部第二行


左右凡一十二穴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3

1.府


二穴在巨骨下,璇璣傍各二寸陷中,仰而取之,足少陰脈氣所發。


治咳逆上喘,嘔吐胸滿,不得飲食。


可灸五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4

2.或中


二穴在府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少陰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咳逆喘不能食飲。


針入四分,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4

3.神藏


二穴在或中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少陰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咳逆喘不得息,嘔吐胸滿不嗜食。


可灸五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4

4.靈墟


二穴在神藏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少陰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痛引胸不得息,咳逆嘔吐,胸滿不嗜食。


針入三分,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5

5.神封


二穴在靈墟下一寸六分,仰而取之,足少陰脈氣所發。


治胸滿不得息,咳逆,乳癰,洒淅惡寒。


可灸五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7

6.步郎


二穴在神封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少陰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鼻塞不通,呼吸少氣,喘息,不得舉臂。


針入三分,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7

四膺部第三行


左右凡一十二穴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8

1.氣戶


二穴在巨骨下,府兩傍各二寸陷中,仰而取之,足陽明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喘逆上氣,胸背急不得息,不知食味。


針入三分,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9

2.庫房


二穴在氣戶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陽明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咳逆上氣,多唾濁沫膿血。


可灸五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9

3.屋翳


二穴在庫房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陽明脈氣所發。


治咳逆上氣,呼吸多唾濁沫膿血,身體腫,皮膚痛不可近衣,淫濼,螈,不仁。


可灸五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9

4.膺窗


二穴在屋翳下一寸六分,足陽明脈氣所發。


治胸滿短氣,唇腫,乳癰,寒熱,臥不安。


可灸五壯,針入四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49

5.乳中


二穴當乳,是足陽明脈氣所發。


禁不可灸,灸不幸生蝕瘡,瘡中有清汁膿血可治;


瘡中有肉若蝕瘡者死。


微刺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0

6.乳根


二穴在乳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陽明脈氣所發。


治胸下滿痛,臂腫,乳癰,淒慘寒熱,痛不可按抑。


可灸五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0

五膺部第四行


左右凡一十二穴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0

1.云門


二穴在巨骨下,俠氣戶傍各二寸陷中,動脈應手,手太陰脈氣所發。


治喉痹,胸中煩滿,氣上衝心,咳喘不得息,胸脅短氣,肩痛不得舉臂。


《甲乙經》云:可灸五壯,針入三分,刺深使人氣逆,故不宜深刺。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0

2.中府


二穴肺之募,一名膺中。


在云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動脈應手,足太陰之會。


治肺系急,胸中痛悚悚,膽熱,嘔逆上氣,咳唾濁涕,肩背痛風,汗出腹脹,食不下,喉痹,肩息,膚骨痛,寒熱。


針入三分,留五呼,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0

3.周榮


二穴在中府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太陰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不得俯仰,飲食不下,咳唾稠膿,針入四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1

4.胸鄉


二穴在周榮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太陰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引胸背痛,臥不得轉側。


針入四分,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1

5.天溪


二穴在胸鄉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足太陰脈氣所發。


治胸中滿痛,乳腫賁膺,咳逆上氣,喉中作聲。


針入四分,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1

6.食竇


二穴在天溪下一寸六分,舉臂取之,足太陰脈氣所發。


治胸脅支滿,膈間雷鳴,陸陸,常有小聲。


針入四分,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1

六側腋部


左右凡八穴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2

1.淵腋


二穴在腋下三寸宛宛中,舉臂得之,治胸滿無力,臂不舉。


禁不宜灸,灸之不幸,令人生腫蝕。


馬瘍內潰者死,寒熱者生,馬瘍可治,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2

2.輒筋


二穴在腋下三寸,復前一寸著脅,足少陽脈氣所發。


治胸中暴滿,不得臥喘息也。


可灸三壯,針入六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3

3.大包


二穴在淵腋下三寸,脾之大絡,布胸脅中,出九肋間。


治腹有大氣,氣不得息,胸脅中痛,內實則其身盡寒,虛則百節皆縱。


可灸三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3

4.天池


二穴在乳後一寸,腋下三寸,著脅直腋撅肋間。


一名天會,手心主、足少陽脈之會。


治寒熱,胸膈煩滿,頭痛,四肢不舉,腋下腫,上氣,胸中有聲,喉中鳴。


可灸三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4

十三、腹部及側脅各經穴主治病症


一腹部中行凡一十五穴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4

1.鳩尾


一穴,一名尾翳,一名。


在臆前蔽骨下五分。


治心風驚癇發癲,不喜聞人語,心腹脹滿,胸中滿,咳逆數噫,喘息,喉痹咽壅,水漿不下。


不可灸,灸即令人畢世少心力。


此穴大難針,大好手方可此穴下針,不然取氣多,不幸令人夭。


針入三分,留三呼,瀉五吸,肥人可倍之,忌如前法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5

2.巨闕


一穴,心之募也。


在鳩尾下一寸。


鳩尾拒者少,令強一寸中人,有鳩尾拒之,任脈氣所發。


治心中煩滿,熱病,胸中痰飲,腹脹暴痛,恍惚不知人,息賁,時唾血,蛔蟲心痛,蠱毒,霍亂,發狂不識人,驚悸少氣。


針入六分,留七呼,得氣即瀉。


灸亦佳,可灸七壯,至七七壯止。


忌豬、魚、生冷、酒、熱面物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5

3.上脘


一穴,在巨闕下一寸,當一寸五分,去蔽骨三寸,任脈、足陽明、手太陽之會。


治心中熱煩,賁豚,氣脹不能食,霍亂吐利,身熱汗不出,三焦多涎,心風驚悸,心痛不可忍,伏梁氣狀如覆杯。


針入八分,先補後瀉之神驗。


如風癇熱病,宜先瀉後補,其疾立愈。


灸亦良,日可灸二七壯至一百壯,未愈更倍之,忌如常法。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5

4.中脘


一穴,一名大倉,胃之募也。


在上脘下一寸,手太陽、少陽、足陽明所生,任脈之會。


上紀者,上脘也。


治心下脹滿,傷飽食不化,霍亂,出泄不自知,心痛,溫瘧,傷寒,飲水過多,腹脹氣喘,因讀書得賁豚氣上攻,伏梁心下狀如覆杯,寒癖結氣。


針入八分,留七呼,瀉五吸,疾出針。


灸亦良,可灸二七壯,至一百壯止。


忌豬、魚、生冷、酒、面等物。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5

5.建裡


一穴,在中脘下一寸。


治心下痛不欲食,嘔逆上氣,腹脹身腫。


針入五分,留十呼,可灸五壯止。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6

6.下脘


一穴,在建裡下一寸,足太陰、任脈之會。


治腹痛,六腑之氣寒,穀不轉,不嗜食,小便赤,腹堅硬,癖塊,臍上厥氣動,日漸羸瘦。


針入八分,留三呼,瀉五吸。


灸亦良,可灸七七壯,至二百壯乃止。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6

7.水分


一穴,在下脘下一寸,臍上一寸,任脈氣之所發。


治腹堅如鼓,水腫,腸鳴,胃虛脹,不嗜食,繞臍痛,衝胸不得息。


針入八分,留三呼,瀉五吸。


若水病灸之大良,可灸七壯,至百壯止。


禁不可針,針水盡即斃。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6

8.神闕


一穴,一名氣合,當臍中是也。


治泄利不止,小兒奶利不絕,腹大,繞臍痛,水腫鼓脹,腸中鳴,狀如流水聲,久冷傷憊。


可灸百壯,禁不可針,慎如常法。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6

9.陰交


一穴,一名橫戶。


《素問》云:在臍下一寸。


任脈氣所發。


治臍下痛,寒疝引少腹痛,腰膝拘攣,腹滿,女子月事不絕,帶下,產後惡露不止,繞臍冷痛。


針入八分,得氣即瀉,可灸一百壯止。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7

10.氣海


一穴,一名脖,一名下肓。


在臍下一寸五分,任脈氣所發。


治臍下冷氣上衝,心下氣結成塊,狀如覆杯,小便赤澀,婦人月事不調,漏下崩中,因產惡露不止,繞臍痛。


針入八分,得氣即瀉,瀉後宜補之,可灸百壯。


今附:氣海者,是男子生氣之海也。


治藏氣虛憊,真氣不足,一切氣疾久不瘥,悉皆灸之,慎如常法。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7

11.石門


一穴,一名利機,一名精露。


在臍下二寸,三焦之募,任脈氣所發。


治腹脹堅硬,支滿,婦人因產惡露不止,遂結成塊,崩中漏下。


灸亦良,可灸二七壯,至一百壯止。


婦人不可針,針終身絕子。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8

12.關元


一穴,在臍下三寸,小腸之募,足太陰、少陰、厥陰三陰、任脈之會。


下紀者,關元也。


治臍下痛,小便赤澀,不覺遺溺,小便處痛,狀如散火,溺血,暴疝痛,臍下結血,狀如覆杯,轉胞不得尿,婦人帶下,瘕聚,因產惡露不止,月脈斷絕,下經冷。


針入八分,留三呼,瀉五吸。


灸亦良,可灸百壯,至三百壯止,慎如常法。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8

13.中極


一穴,一名玉泉,一名氣原。


在關元下一寸,膀胱之募,足三陰、任脈之會。


治五淋,小便赤澀,失精,臍下結如覆杯,陽氣虛憊,疝瘕,水腫,賁豚搶心,甚則不得息,恍惚尸厥,婦人斷緒,四度針,針即有子,故卻時任針也。


因產惡露不止,月事不調,血結成塊。


針入八分,留十呼,得氣即瀉,可灸百壯,至三百壯止。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8

14.曲骨


一穴,在橫骨之上毛際陷中,動脈應手,任脈、足厥陰之會。


治少腹脹滿,小便淋澀不通,疝,少腹痛,婦人赤白帶下,惡合。


可灸七壯至七七壯,針入二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9

15.會陰


一穴,一名屏翳。


在兩陰間,任脈別絡,俠督脈、衝脈之會。


治小便難,竅中熱,皮疼痛,穀道搔癢,久痔相通者死,陰中諸病,前後相引痛,不得大小便,女子經不通,男子陰端寒衝心。


可灸三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7:59

二腹部第二行


左右凡二十二穴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8:00

1.幽門


二穴俠巨闕兩傍各一寸五分,衝脈、足少陰之會。


治胸中引痛,心下煩悶,逆氣裡急,支滿,不嗜食,數咳健忘,泄利膿血,少腹脹滿,嘔沫吐涎,喜唾,女子心痛,逆氣善吐,食不下。


可灸五壯,針入五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8:00

2.通谷


二穴在幽門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


治失欠口,食飲善嘔,暴啞不能言。


針入五分,可灸五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8:00

3.陰都


二穴,一名食宮。


在通谷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


治身寒熱,瘧病,心下煩滿,氣逆。


可灸三壯,針入三分。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12-4 18:00

4.石關


二穴在陰都下一寸,衝脈、足少陰之會。


療脊強不開,多唾,大便秘澀,婦人無子,藏有惡血上衝,腹中痛不可忍。


可灸三壯,針入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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