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景岳全書-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反佐論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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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本善良
時間:
2012-9-2 19:11
標題:
【景岳全書-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反佐論二十一】
【
景岳全書-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反佐論二十一
】
用藥處方有反佐之道者,此軒岐之法旨,治病之微權,有不可不明者,奈何後世醫家,每多假借以亂經常,不惟悖理於前,抑且遺害於後,是不可不辨也。
觀《內經》之論治曰:奇之不去則偶之,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此其義,蓋言病有微甚,亦有真假,先從奇偶以正治,正治不愈,然後用反佐以取之,此不得不然而然也。
又經曰:微者逆之,甚者從之。
又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
此謂以寒治熱,以熱治寒,逆其病者,謂之正治;以寒治寒,以熱治熱,從其病者,謂之反治。
如以熱治寒而寒拒熱,則反佐以寒而入之;以寒治熱而熱拒寒,則反佐以熱而入之,是皆反佐之義,亦不得不然而然也。
又經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
王太僕註曰:熱因寒用者,如大寒內結,當治以熱,然寒甚格熱,熱不得前,則以熱藥冷服,下嗌之後,冷體既消,熱性便發,情且不違,而致大益,此熱因寒用之法也。
寒因熱用者,如大熱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熱攻治則病增,乃以寒藥熱服,入腹之後,熱氣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協和,而病以減,此寒因熱用之法也。
凡此數者,皆《內經》反佐之義。
此外,如仲景治少陰之利,初用白通湯,正治也,繼因有煩而用白通加豬膽汁湯,反佐也。
其治霍亂吐痢,脈微欲絕者,初用四逆湯,正治也,繼因汗出小煩,而用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反佐也。
又如薛立齋治韓州同之勞熱,余嘗治王蓬雀之喉痺,皆其法也。
若今諸家之所謂反佐者則不然,姑即時尚者道其一二以見之。
如近代之所宗所法者,謂非丹溪之書乎?
觀丹溪之治吞酸證,必以炒黃連為君,而以吳茱萸佐之;其治心腹痛證,謂宜倍加山梔子而以炒乾薑佐之,凡此之類,余不解也。
夫既謂其熱,寒之可也,而何以復用乾薑,茱萸?
既謂其寒,熱之可也,而何以復用黃連,梔子?
使其病輕而藉以行散,即或見效,豈曰盡無;使其病重,人則但見何以日甚,而不知犯寒犯熱,自相矛盾,一左一右,動皆掣肘,能無誤乎?
矧作用如此,則其效與不效,必且莫知所因,而宜熱宜寒,亦必從違奚辨,此其見有不真,故持兩可,最是醫家大病,所當自反而切戒也。
或曰:以熱導寒,以寒導熱,此正得《內經》反佐之法,人服其善,子言其非,何其左也?
余曰:此法最微,此用最妙,子亦願聞其詳乎?
當為再悉之。
夫反佐之法,即病治之權也。
儒者有經權,醫者亦有經權。
經者,日用之常經,用經者,理之正也;權者,制宜之權變,用權者,事之暫也。
此經權之用,各有所宜,誠於理勢有不得不然,而難容假借者也。
藥中反佐之法,其亦用權之道,必於正經之外,方有權宜,亦因不得不然,而但宜於暫耳,豈果隨病處方,即宜用乎?
然則何者宜反?
何者不宜反?
蓋正治不效者,宜反也。
病能格藥者,宜反也。
火極似水者,宜反也。
寒極反熱者,宜反也。
真以應真,假以應假,正反之道,妙用有如此也。
設無格拒假證,自當正治,何以反為?
不當權而用權,則悖理反常,不當反而佐反,則致邪失正,是烏可以混用耶?
常觀軒岐之反佐,為刱經權之道也;後世之反佐,徒開雜亂之門也。
至其變也,則涇渭不分者以之,模糊疑似者以之,寒熱并用者以之,攻補兼施者以之,甚至廣絡妄投,十寒一暴,無所不謬,皆相藉口,此而不辨,醫乎難矣。
於戲!
斯道失真,其來已久,安得願聞精一者,與談求本之道哉!
是不能無望於後人也,因筆識其愚昧。
以上仲景治法載《傷寒論》。
薛立齋治韓州同按在虛損門。
余治王蓬雀按在喉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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