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經 卷七 病可灸証第十一60】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賁豚。
氣從少腹上撞者,灸其核上一壯(一本作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少陰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發熱,不死。
脈不至者,灸其少陰七壯。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者,即嘔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陰可五十壯)。
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壯(一云七壯),商丘、陰陵泉皆三壯。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溫,反微喘者,死。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為可灸少陰,厥陰主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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