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疫論 下卷 調理法83】
凡人胃氣強盛,可飢可飽,若久病之後,胃氣薄弱,最難調理。
蓋胃體如灶,胃氣如火,穀食如薪,合水穀之精微,升散為血脈者如焰,其糟粕下轉為糞者如燼,是以灶大則薪多火盛,薪斷而餘焰猶存,雖薪從續而火亦燃。
若些小鐺鍋,正宜薪數莖,稍多則壅滅,稍斷則火絕。
死灰而求複燃,不亦難乎?若夫大病之後,蓋客邪新去,胃口方開,幾微之氣,所以多與、早與、遲與皆不可也。
宜先與粥飲,次糊飲,次糜粥,次軟飯,尤當循序漸進,毋先後其時。
當設爐火,晝夜勿令斷絕,以備不時之用,思谷即與,稍緩則胃飢如剡,再緩則胃氣傷,反不思食矣。
既不思食,若照前與之,雖食而弗化,弗化則傷之又傷,不為食複者,當如初進法,若更多與,及粘硬之物,胃氣壅甚,必脹滿難支,若氣絕穀存,乃致反覆顛倒,形神俱脫而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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